发布日期:2024年12月9日

WUS集团《反贪污受贿、防营私舞弊及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节选

沪士集团稽核处

举报奖励政策:

公司本着尊重举报人、重奖举报人、保护举报人的基本原则,鼓励员工及外部单位人员采用各种形式举报公司人员的违法、违纪、违规和贪污受贿、营私舞弊行为。沪士提倡实名举报,以便查实后兑现奖励。原则上沪士不鼓励匿名举报,因为这不利于沪士阳光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奖励标准:

根据人员举报,查实任意一起侵害沪士公司财产安全、挽回或减少经济损失、受贿等行为,按财产价值的50%奖励举报人,最高限额RMB1,000,000元。

案件受理:

针对投诉举报内容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同时针对您的投诉或举报,我们将全力进行查证并予以回复,我们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我们能给予及时的回复。对署实名举报的优先排查,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对投诉举报者的保护:

不得公开或泄露举报者信息。能接触举报信息的办案人员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个人不得追查或猜测举报者身份,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举报者。一旦发生有对举报者打击报复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特别条款

●举报一经查证属实,举报人为落实、查明、固定证据所支出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对参与违纪、贪污腐败、渎职失职案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但能主动积级配合调查提供证据使调查得以重大突破者、举报他人、主动退赃或减轻公司损失的(下称污点证人),一经查证属实,可给予减轻或者免于处罚;污点证人在案件中负次要责任的,还可以享有上述规定之奖励。公司可根据污点证人的需要做调岗调职等工作安排。

●供货商等合作伙伴有行贿行为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帮助公司采购经办人或其他人员获得不当利益时,供货商等合作伙伴(下称污点证人)应向公司进行投诉举报。污点证人能主动积极配合调查提供证据使调查得以重大突破,一经查证属实,公司将不予追究污点证人的违法、违规责任,并且为该污点证人提供至少3年的合作保护期,且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同时在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

反对诬告:

举报人对自己所举报的内容负责,经核实确属以借举报为由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打击报复正常履职人员,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的行为,将依照事件的轻重给予严肃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