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发现,个别离职员工自称本公司“专家”“顾问”,在二级市场传播有关本公司的不实信息,误导投资者及市场参与者,严重损害本公司声誉与投资者权益。对此,本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任何已离职的员工,若未经我司书面授权,其发表的任何有关本公司言论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与本公司无任何关系。
二、本公司未授权任何人员以“公司专家”“外部顾问”等身份对外开展投资建议、市场分析或信息传播活动。 所有以“沪士专家”“沪士顾问”等名义在证券市场、社交平台、财经论坛、直播平台等渠道进行言论传播的人员,均与本公司无任何关系。
三、对于任何冒用本公司名义、伪造身份、散布虚假信息或误导市场参与者的个人或机构,本公司保留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 刑事报案、媒体曝光等一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当事 人需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违规行为。
四、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依法应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重大事项说明等信息,均以该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客户、供应商 及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审慎甄别信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公司始终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任何未经授权的言论均不代表公司立场,亦不构成投资建议。
六、广大投资者、合作伙伴及社会公众在与本公司进行商业往来时,请务必核实对方身份,确保其为我司正式员工或获得我司正式授权的代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行调查核实,请通过我司官方电话进行咨询。为及时识别与应对相关风险,本公司诚挚欢迎您在发现类似可疑行为时,及时向本公司提供线索,联系电话: 0512-36659477,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沪士内审”与本公司取得联系。
特此声明!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5